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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申报】 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度区级文商旅产业扶持政策项目(旅游业)申报工作的通知

发布时间:2026-04-16 更新时间:2026-04-16

各街道,有关企业:

根据《保护区、姑苏区关于进一步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》《关于大力发展文商旅产业的扶持意见实施细则》等文件精神,现组织开展2025年度区级文商旅产业扶持项目(旅游业)申报工作,具体通知如下:

一、申报时间

2026年4月16日至5月20日止。

二、申报条件

1.具有独立法人资格,证照齐全的旅游企业或机构;

2.财务制度健全,会计核算规范,具有较好的财务状况和相应的项目资金筹措能力,且已完整运行不少于一个会计年度;

3.企业资产及经营状况良好,具有较好的信用记录,近两年内未发生重大服务质量责任投诉、旅游安全责任事故和其他违法违规行为;

4.申报项目为2025年1月1日-2025年12月31日期间完成并向游客正常开放,且目前存续情况良好。

三、申报材料

申报单位须提供以下申报材料(按顺序装订成册,并制作目录),报送1份材料:

(一)2025年度保护区、姑苏区文商旅产业发展扶持资金申报表(附件1);

(二)法人营业执照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、2025年度财务报表等资料复印件,以及旅游行业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;

(三)其他要求提供的相关材料(清单见附件2);

(四)企业承诺书(附件3)。

四、申报流程

1.本次申报实行网上申报与纸质申报相结合。项目网上申报通过网址:http://xm.gusu.gov.cn/,选择“2025年度姑苏区文商旅产业扶持项目申报(旅游业)”进行填报,首次登录需注册,联系所属街道设置申报权限。纸质申报书按要求报送,一律用A4纸、四号仿宋字体打印,申报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。

2.申报受理截止时间为2026年5月20日,逾期不予受理。申报单位将申报纸质资料报所在街道。

3.各街道对申报资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进行审核,同步完成网上申报和纸质材料的初审工作,对审核通过的项目,于6月1日前将加盖街道公章的纸质材料和推荐项目汇总表(附件4)统一报送至区教体文旅委旅游开发处(平川路510号区政府1号楼1115室)。

五、申报类别

本次申报项目类别为以下7类:1.旅游载体项目(第9、11条);2.旅游服务项目(第10条);3.旅游标准化建设(第11条);4.引客入苏(第11条);5.研学基地(第11条);6.旅游创新产品(业态)和特色旅游商品(第12条);7.旅游节庆活动(第13条);8.旅游展会(第13条)。

以上项目均按照“企业申报-街道初审-区教体文旅委汇总-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会审-领导小组备案或审批”的程序进行申报审核。

五、其他事项

请各街道认真学习贯彻落实《关于大力发展文商旅产业的扶持意见实施细则》(第9-13条),做好申报组织和初审工作。联系人:区教体文旅委旅游开发处,张越琦;联系电话:68728115。

请需要申报的企业先与所在街道联系。

平江街道:吕铭心15051659471;

金阊街道:戴艳颖13915502207;

沧浪街道:王佳慧17302200679;

双塔街道:季赵量18662299708;

虎丘街道:龚菲菲13776127685;

苏锦街道:王佳蕾 13861306643;

吴门桥街道:姜海云18260190051;

白洋湾街道:范泽洋 13625274628。

 

附件:

1.2025年度保护区、姑苏区文商旅产业发展扶持资金申报表.docx

2.项目其他材料清单.docx

3.企业承诺书.docx

4.2025年度保护区、姑苏区文商旅产业扶持项目申报汇总表.docx

 

 

 

保护区、姑苏区教育体育和文化旅游委员会

2026年4月16日